关于承担责任的相关法律问题
我国<民法通则>关于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主要是:过错责任.即当事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有过错,且要有实际损害结果的发生.
在小鹤的这件事中,矛盾指出的是金观音的名称和四级水仙的概念问题.若说如何处理这件事,这事即没有实际损害结果的发生.因此,不涉及赔偿问题.宣传上的错误需要同行业相关规定认证,那么,依据广告法的规定,广告宣传需要符合真实性,合法性等规定,若小鹤的这个贴被视为一条广告来看待的话,需要完成以上两点工作,才能谈到如何处理的问题.
没有给当事人造成实际损失,则不涉及实际赔偿问题.其他关于广告宣传问题,论坛有权进行处理.他人无权干涉.
另:即使是投诉,在一般的投诉制度上,都要求投诉人进行投诉登记.其中包括投诉人的身份登记。马甲是什么呢?论坛可以不予受理。
若是在其他方面无休止的闹下去,就是闹场了.说什么都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