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些个人看法
1,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茶语清心论坛没有权利要求云中鹤对自己经营品种的品名和等级进行说明。云中鹤也没有义务向论坛提供说明。
2,比就比在前面的一些帖子里对茶语清心论坛和云中鹤本人及他的供货商提出了非常严肃的指控。那么“比就比先生”能否像云中鹤一样提供个人的身份资料和所从事的职业(包括附和提出指责的人)就"此指责" 表明自己并非出于商业竞争目的而纯粹出于公益而进行的,并愿意为此承担义务、责任或荣誉。
3,论坛不是市场主管单位,没有权利对此事裁决(更何况没有发生商业纠纷)。如果对品种、等级等行业标准有异议,请有异议的人士提交相关行业主管单位。如果发生商业纠纷,请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交工商等市场管理单位处理。茶语清心论坛仅仅在司法单位在调查取证的时候提供相应证据的责任。
4,在没有相关主管单位接收到对云中鹤的经营行为指控,并要求论坛停止对云中鹤相应服务前;云中鹤是合法的商人,论坛也无权停止对他的承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28 19:04:33编辑过]